1. 每次使用起重机之前,应先到消费者调度办公室办理销点手续,未办理销点的不得擅自操作起重机。
2. 在每次操作前,应对起重机的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和平稳点等部位进行停机检查,确认所有部件都处于正常状态后再开始操作。
3. 吊挂时,要确保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小于120°,以防止挂绳受力过大。同时,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以减轻磨损。
4. 指挥人员在作业前应熟识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性能和了解所吊构件的重量、现场四周环境。操作人员在起吊不明重量的构件时,应进行核实,不能盲目起吊。
5. 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精神集中,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且在发现有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待问清后再执行操作。
6. 在起吊过程中,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应保持清晰的沟通,手势和信号都要明确。如果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7. 起重机在起吊和行走前,司机应按下铃3-5秒,提醒所有人员注意,确保在起重臂或起吊物下方无人。
8. 起重机靠近码头、吊钩接近极限位置、小车相邻或有其他障碍物时,应放慢速度,确保小车能够随时停车。
9. 在工作间隔期间,提升物体不得停留在空中,以防止意外发生。
10. 起重机的使用单位应根据起重机的数量、用途和使用环境,配备足够数量的起重机械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明确他们各自负责的起重机械。
电话:18185175931 |
|
邮箱:18185175931@qq.com |
|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果园中央商务区; |